2021tasfilm_comic01 依據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,應替犬隻繫上牽繩,或提供其他適當防護措施如牽繩、寵物推車、運輸籠或寵物揹帶,否則將依規定處新臺幣2,000至10,000元罰鍰。 發表於2022-08-122022-08-12